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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通知

作者:何苗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7 录入:2009099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通知》,宁波市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发布第一批8个专项125个项目(课题),预计投入资金100多亿。请相关单位认真阅读指南(附件1-12),积极组织申报。为了做好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共设10个专项,本批发布8个专项共计项目(课题)125个。

1.新能源汽车专项:围绕新能源汽车中关键技术需求,在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高性能电机及电控、结构件轻量化及汽车零部件关键领域布局11个项目(课题)。

2.智能器件、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专项:围绕智能器件、先进半导体芯片、应用软件三个方向若干个关键特色领域,布局25个项目(课题)。

3.先进材料专项:围绕合成新材料、新型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海洋工程材料和先进碳材料五个方向,布局40个项目(课题)。

4.高性能电机与高档数控机床专项:围绕高性能电机和数控系统设计、制造、测试、驱动控制及高效化等关键技术环节,布局9个项目(课题)。

5.机器人与高端装备专项:在机器人和高端装备等方面,围绕零部件、特种加工工艺与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下一代机器人等关键细分领域,布局9个项目(课题)。

6.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专项:围绕数字影像设备、医学与公共卫生检验、生物材料与介植入器械、生物医药等细分领域,布局14个项目(课题)。

7.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项: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两个领域,突出在高端装备制造以及工程示范等关键环节,布局8个项目(课题)。

8.关键基础零部件专项:围绕模具及铸锻件、液压气动密封、传动零部件等关键基础零部件领域,布局9个项目(课题)。

二、申报条件

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面向全国发布。申报对象包括单位法人和自然人(团队),其中单位法人申报面向在宁波市行政区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政机关不参与申报;自然人(团队)申报面向宁波市行政区外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课题)的人员。

自然人(团队)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在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高技术企业从事过研发工作,有主持研发项目(课题)的工作经历;

2.项目第一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前期研究基础;

3.项目第一申报人申报的项目(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8月15日,其中自然人(团队)意向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6月15日,项目(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1.网上受理及书面材料报送

联系人:吕宏校 电话:0574-27877183

书面材料受理或寄送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2楼大厅)

2.专项咨询联系人

新能源汽车专项:孙烨烽 电话:0574-87183236

智能器件、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专项:黄伟英 电话:0574-87183236

先进材料专项:陈友申 电话:0574-55888317

高性能电机与高档数控机床专项:潘美君 电话:0574-89187097

机器人与高端装备专项:龚靓 电话:0574-55888318

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专项:夏可宏 电话:0574-89186930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项:夏可宏 电话:0574-89186930

关键基础零部件专项:张永彤 电话:0574-89186850

综合计划处:曹伟国 电话:0574-89187178

未尽事宜,请登录宁波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ningbo.gov.cn/)查询联系。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通知.pdf

 

 

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协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