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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何苗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8 录入:科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应为学校内部二级单位,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申报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应为本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或管理人员,在科普馆里,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截止到201911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3.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

4.请于2517:30前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421,纸质材料一式七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

邮箱:kexie@snnu.edu.cn

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校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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