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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作者:何苗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录入:科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中央人才工作会重要讲话精神,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和潜力项目群建设,积极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团省委、省青联决定联合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学风正派。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将所从事的工作与陕西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社会发展事业进行融合,并作出突出贡献。

3.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19819 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 周岁(1976 9 1 日以后出生)。先进团队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35 周岁(1986 9 1 日出生)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且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不多于 10 人。

(二)业务条件

1.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

1)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或管理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2.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

1)从事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青年人才。

2)在科技人才服务模式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作出重要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并具有可复制推广的成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突出人才,有成为该领域管理服务带头人或杰出技术经理人的发展潜力。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3.三秦青年科技未来之星

1)以推荐博士学位论文的形式进行推选,参评的论文范围为 2019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在中国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从事科学技术领域研究的学位论文。

2)参加推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须经具有相关专业的高校学院(系)或研究机构推荐,原则上每家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 5 篇。

3)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满足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有重要的理论或潜在应用价值。

4)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研究成果获得同行专家的积极评价,或者研究成果在国家、区域或行业中进行一定的应用,获得用户的良好实用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或效益。

5)论文材料详实可靠,文字表达准确,研究成果归属明确。

6)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4.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

1)团队的名称需有正式或公开的认定(形式不限)。

2)团队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培养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3)在科学研究、工程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相关贡献业绩的可优先支持。

凡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3 人联名可推荐先进个人 1 名或团队 1 支(推荐 的人选或团队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相关要求

1.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篇博士学位论文参评三秦青年科技未来之星。

2.各学院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申报表“推荐单位意见”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申报材料包括:《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申报表》纸质版(装订成册,含 500 字的个人/团队事迹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印刷论文)1 份,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版完全一致)。

业绩证明附件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

1)个人或团队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专著(论文限 3 篇、专著限 1 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相关官方宣传、文件等证明材料;

8)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请于2021112915:00前将材料提交至科技处(校科协)4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 85310468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第三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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