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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科协港澳台办公室2022年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何苗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9 录入:科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汇聚共识、协同创新、共享发展,中国科协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开展2022年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资助项目申报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资助周期为三年,资助合同一年一签,每个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30万元。重点遴选与港澳台对口科技组织建立稳定合作机制、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并具有较好基础和影响力的连续性项目。

二、项目任务

深化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巩固内地(大陆)同港澳(台)科技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科技界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基层科技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交流,精心设置交流合作主题和内容,着眼长远打造一批科技人文交流品牌活动。

三、项目形式

重点围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人才培养、智库咨询、创新创业及青少年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共同关切,设置交流合作主题。可线下、线上相结合,采用会议、论坛、培训、赛事及考察交流等方式。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一般应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连续性项目,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开展,且有利于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合作渠道,完善与港澳台科技组织交流合作机制,打造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人文交流活动品牌。

2.申报项目中港澳台地区科技人员参加人数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包含异地分会场正式参会人员或视频连线嘉宾,不含开放式视频会议、论坛等形式的自由进出人员)。规模较大的活动等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其中,申报以青年为主体参与的学术交流项目,应以45岁及以下来自科研、教学或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为主。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每年1210日前实施完成。2023年、2024年项目根据上一年度验收情况续签资助合同。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1.负责人写《2022年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八份),应明确项目名称、组织架构、时间地点、主题内容、实施方式、参加范围规模、预期目标成果,特别是港澳台参与科技组织、参加主要人员及人数等详细信息。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无特殊原因,项目不得无故中止或延期执行。如项目中止,须提出书面申请,除经核准开支的经费外,其余拨付经费应及时原渠道退还。

3.请于516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协(校务楼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 85310468,王友颐 85310608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2022年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人文交流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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