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六)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七)每位候选人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1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3.各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等情况,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工作时间节点
1.请推荐单位于2026年7月21日中午12:00前完成候选人材料审核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各单位可推荐1项。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的候选人,各推荐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到科技处,须出具书面意见,包含拟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贡献、科研诚信等。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nast.org.cn/sxskx/2077379521031565314.html
联系人:何苗(85310468)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