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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协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5 录入:科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省科协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对象

(一)重要活动(会议)期间系列配套活动项目

1. 省科协年会期间特色活动。省科协拟于20239月在榆林市举办2023年(第二届)陕西省科协年会,年会期间拟在榆举办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特色活动,各单位可充分利用国际科技、人文、创新资源,重点围绕榆林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由申报单位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科技学术团体联合举办国际或地区间学术会议等活动。

项目周期:202311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2. “学术金秋”期间举办高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术金秋”是省科协为繁荣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搭建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省科协拟于20238-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术金秋”活动,在此期间各单位可围绕海外智力引进、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等举办高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周期:202311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二)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

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应为下列类别之一:由省、市区科协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会(论坛);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等主办的海外技术与项目跨境路演,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由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围绕海外智力引进、海智基地建设等开展培训或会议等活动;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活动,服务海外引才、技术和项目转移的数字平台建设活动,以及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宗旨的其他创新性工作等。

项目周期:202311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二、申报有关要求

1. 填写“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名称时,不得直接以“在陕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基地支持项目”“重要活动(会议)期间系列配套活动项目”“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等作为题目进行申报,项目均应围绕某一主题设计题目并开展活动。

2. 各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于68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提交至校科协(校务楼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项目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按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在113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联系人:何苗(85310468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2.2023 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审查表.docx

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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