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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5 录入:科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一、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一)协会简介

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由郑晓静院士、何雅玲院士和周卫健院士倡导发起,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女科技工作者和相关领域单位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协会致力于团结和动员我省科研、教育、卫生、工业、农业、文化等各条战线女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打造女科技工作者相互交流、联谊服务平台,促进女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宣传优秀女科技工作者事迹,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全面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作用和地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二)推荐条件

凡拥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意愿,符合协会会员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个人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女科技工作者;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女科技工作者;

3.在本行业内具有突出贡献的女科技工作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关人士。

二、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一)协会宗旨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为全市女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女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协会的宗旨为:团结和动员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全面参与社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妇女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我国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力量。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市女科协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将致力于打造女科技工作者交流、联谊、服务平台,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宣传优秀女科技工作者事迹,促进女性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引领科技女性发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带动更多女科技工作者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积极帮助女科技工作者排忧解难。

(二)协会可享有的政策和服务

一是市妇联、市科协可协调有关单位,将市女科协办公场所设在秦创原·巾帼湾,并为其提供两年免费日常办公用房和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场所,在成立注册登记过程及后期协会日常运营中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是市妇联、市科协将联合西咸新区,结合支持秦创原女科技人才发展为市女科协会员提供课题研究、科研项目、人才就业、创办企业等多方面优惠政策措施。(详见附件 1

三是在申报中省科协系统、中省妇联系统表彰、奖励、给予优先推荐。

四是市女科协会员在申报市科协、市妇联有关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对象

我校涉及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医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等领域,实际从事研究、开发、传播、维护和管理等人员。

(四)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自愿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

3.热心协会工作,身体健康,从事科学技术领域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有关要求

1. 符合会员条件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可自愿加入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和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填写附件中表格。

2. 每个单位不限推荐人数。请于202361317:00前将材料(其中,附件3双面打印;附件2和附件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校科协(校务楼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85310468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草案).pdf

 2.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docx

 3.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x

 4.西安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汇总表.docx

 5.陕西省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女科技人才发展九方面十七条措施.pdf

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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