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安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发[2018]49号)精神,为了做好本次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要求
本次参评论文征集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在学术活动中正式交流的论文。
评选范围和对象:
1.当届评奖年限内在国外知名期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或科技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2.在西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者在西安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论文;
3.系列论文中的单篇论文。
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1、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的论文;
2、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
3、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
4、著作权有争议的论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它有关保密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论文。
二、作者是学会会员,或者作者中有学会会员,符合评选范围的论文,需由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向所在学会提出申请;非学会会员的论文,需由两名以上相应学科的学会专家推荐。
三、提交资料如下:
1.两份论文全文(外文应提供发表原件及中文版)和发表该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
2.按要求认真填写由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两份(附件2)。
3.申报者必须报送电子版论文全文及论文摘要(300-500字),并将论文作者简介附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同一学术论文只能向一个市级学会、区县科协或企事业单位科协申报。
4.每项申报论文须经市内外同行学科三名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三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附件3),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的应有一位教授级和两位副教授级以上专家填写的意见(附件3)。
四、校内各单位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论文进行初评。其中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应分别控制在上报论文数的10%、20%和30%之内。填写《西安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初评推荐报告》(附件4),报告中应有如下内容:初评的基本情况,参加初评的论文总数、总目录、淘汰数量和上报参评论文清单。
五、请各单位于5月11日之前将参加评审的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西安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初评推荐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42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邮箱:kexie@snnu.edu.cn
附件1.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docx
附件2. 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doc
附件3.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 西安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初评推荐报告.docx
校科协
2018年3月28日